研究院有关职工:
2020年度在编无房职工按月住房补贴的办理工作已结束,已为2018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已申请按月住房补贴的在编职工办理了申报、转款业务。上述职工可通过省直房改办补贴提取办理个人业务。
如对住房补贴办理情况有疑问,请与服务中心房管综合部联系,电话:65591249。
备注:
1、由于财政专项拨款资金不足,目前转入个人账户补贴金额只计算到2018年7月(2018年8月之后入编的职工暂未办理)。
2、已离职职工在补贴金额发放结束前不要注销个人账户,否则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补贴发放。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