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工: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研究院在编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合院发科服字〔2020〕1号)的文件精神,服务中心将集中受理在编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按要求下载、填写《合肥研究院在编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在规定受理的时间内送至服务中心房管综合部(二号楼120室),咨询电话:65591249/65591286 。
一、申请对象
1.一次性面积差补贴:已购公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职级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的在编职工。
2.一次性职级差补贴:住房面积已达标,职级发生调整的在编职工。包括:专业技术岗中级升副高、副高升正高(项目高级专业技术岗除外);管理岗七级升六级、五级升四级。
二、受理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28日(工作日时间)
注意事项:符合申请按月住房补贴的职工(含已经申请按月住房补贴的职工)不参加本次申请。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