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应急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9时18分至9时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时24分至9时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9时30分至9时33分),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