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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外部审核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06

  合肥研究院民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将于2021年11月26日到期,根据国家认监委规定,需再认证以获得新一轮有效期认证证书。8月底至9月初,合肥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接受外部审核,并顺利通过审核。

  为了满足合肥研究院科研项目申请资质与提升产品质量的需求,20218月,高技术与质量处编制并提交了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申请书,接受了再认证第一阶段文件审核。830日~92,合肥研究院接受了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审核组由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4位审核专家组成。此次接受审核的产品包括安光所的纸张透气度测量仪、等离子体所的超导托卡马克系统研制与物理实验研究、核安全所的核与辐射安全设计与评价系统等共14个产品。通过现场审核,审核组共开具12个一般不符合项。

  审核组总体评价认为,合肥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符合标准及认证要求,运行基本有效;对本次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并提供见证材料经审核组验证有效后,推荐更新及保持注册资格。同时,审核组指出,合肥研究院领导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保持,识别了内外部因素、相关方需求和风险与机遇,并对风险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通过质量目标与绩效挂钩激励全员努力实现目标,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末次会议上,管理者代表、合肥研究院副院长吴海信指出,今年7月份,内审工作邀请科研单元、职能处室等部门领导参与,旨在加强领导质量意识,期望在工作中实现质量“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以减少“两张皮”现象。同时,针对审核组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吴海信承诺将其吸收渗透至今后质量意识的培养、体系文件的修订、产品设计研发等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帮助研究院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合肥研究院院长刘建国总结发言,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要求在计量体系建设、检验员队伍和检验方法的构建、过程识别尤其对特殊过程识别控制方面做出改进,努力使体系和科研更加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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