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合肥研究院”)科研、生产和管理工作,激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计量管理,提高质量计量责任意识,落实装备质量责任追究相关要求,结合合肥研究院目前实际情况,对《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质量激励与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质量激励与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暂行)》(科合院发质字[2018]10号)同时废止。
合肥研究院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合肥研究院质量计量奖励部门推荐表.docx
附件2合肥研究院质量计量奖励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合肥研究院质量计量问题处罚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