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种形态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主要讲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
(二)第二种形态
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是指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主要讲的是依纪依规对违犯党纪的行为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第三种形态
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是指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主要讲的是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党员的处理方式。
(四)第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是指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主要讲的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