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发条财字〔2015〕125号)、《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科合院发资字〔2021〕8号)、《合肥研究院加强关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科合院发资字〔2022〕1号)要求,现就我院向合肥美科氦业有限公司采购2025年EAST运行液氦的关联业务进行公示。
一、关联业务概述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宋云涛老师向合肥美科氦业有限公司采购液氦,主要用于2025年EAST装置运行。合肥美科氦业有限公司股东包括合肥科学岛控股有限公司,占该公司49%的股份,本次构成关联业务交易。
二、关联业务方介绍
1、名称:合肥美科氦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合肥
4、注册资本:108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低温、真空、氦产品及工业气体的产品和设备,相关工程承包、低温、超导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
6、注册时间:1997年9月12日
三、关联业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液氦10000升,合计人民币金额165万元。
四、公示期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2025年01月13日---2025年01月1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均可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相关部门提出。
业务部门联系方式:电子邮箱:pzhao@ipp.ac.cn 联系电话:65593322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ianshen@hfcas.ac.cn 联系电话:65591218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资产与条件保障处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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