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请有意申报的人员,于6月15日14:00前将项目信息表(附件)发送至renlin@hfcas.ac.cn。
5. 申请人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便函(扫描件)、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中科院国际合作局欧洲处。(材料发送至邮箱:blning@cashq.ac.cn 并抄送至renlin@hfcas.ac.cn)
6.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之后概不受理。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s://www.avcr.cz/export/sites/avcr.cz/cs/veda-a-vyzkum/mezinarodni-vztahy/aktuality/files/MP-2023_CAS_Call.pdf
联系人
国际合作处:任琳
电话:0551-65591064
电子邮箱: renlin@hfcas.ac.cn
附件:
国际合作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