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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 / 08 / 19 发布来源:科技发展处

各科研单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2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情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4/5559.html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根据中国科学院推荐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

010-88387280,010-88387293;010-68502235

2.“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

010-58884808,010-58884809;010-68502236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择优项目实行两轮申报,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为: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定向项目实行一轮申报,直接填报正式申报书,与竞争择优项目预申报环节同期受理,申报书填报方式、相关材料要求、推荐流程及截止时间与其一致。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三、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并符合《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限项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退出在研项目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时间和要求

1.国科管系统网上填申报书时间: 2024年8月21日8:009月25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4年8月20日15:00之前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

3.相关协议和承诺盖章,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

4.请各科研单元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申报人可以自行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相关文件,或者联系科发处获取。

科发处联系人:杨林;lyang@iim.ac.cn;65591771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