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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 / 08 / 19 发布来源:科技发展处

各科研单元: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情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6/5562.html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根据中国科学院推荐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010-58884827、010-58884828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2.项目实行一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答辩评审。专业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 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 2024 年 12 月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总数限项范围内。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具体申报指南要求、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通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时间和要求

1.国科管系统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2024 8 208:00 10 8 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482215:00前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

3.相关协议和承诺盖章,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

4.请各科研单元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申报人可以自行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相关文件,或者联系科发处获取。


科发处联系人:杨林;lyang@iim.ac.cn65591771

科技促进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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