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研究院特任副研究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合院发人字〔2022〕23 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的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境)外著名高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三年以内);
2.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者或优秀博士后(如曾聘为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聘期须不超过4年);
3.合肥研究院的项目副研究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申报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近三年科研成果满足合肥研究院优秀博士后的学术标准(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需填写《合肥研究院特任副研究员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报人事处323办公室汪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通过后,由人事部门组织招录。聘用委员会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岗位的人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3.经聘用委员会考核,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获得2/3及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
4.应聘人员需将体检报告以及有关推荐和审查材料报人事处审批,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提交研究院领导审批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人事处全年受理申请,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人事处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集中安排评审。
2. 一个应聘人员当年最多申请两次,且两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凤宇
电话:0551-65590809
邮箱:wangfy@hfcas.ac.cn
人事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