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7号)精神,加快推进安徽省“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和创新能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继续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的博士后引进资助项目,目的是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三)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应是2022年2月1日之后进站的,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6个月。
(四)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5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10名的高校。
(五)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六)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七)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八)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九)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部联合资助引进项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纸质申请材料于2022年7月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和英文水平证明。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1份。申报材料需合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二)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和推荐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按照属地原则,将申请人纸质材料报送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凤宇
联系电话:0551-65590809
联系邮箱:wangfy@hfcas.ac.cn
附件一: 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项目申请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