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在站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研究院在站博士后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在站博士后培养激励办法》要求,现启动2023年在站博士后奖励基金申请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人员为合肥研究院在站博士后。
二、评选等级及条件
(一)博士后奖励基金一等
在站博士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给予一等奖励,奖励个人1万元(合肥研究院、科研单元按1:1匹配,税前,下同)。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入选者;
2. 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获资助者;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
5. 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一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学科大类小类都为一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两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学科大类或小类为一区);
6.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一篇中科院一区学术论文(学科大类或小类为一区);
7. 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成果(按此条件申请人员,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科研单元申报,并经合肥研究院评议后确定)。
(二)博士后奖励基金二等
在站博士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给予二等奖励,奖励个人5000元。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入选者;
2. 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文章4篇及其以上,且中科院二区及其以上文章不少于1篇;
3. 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要技术成果(按此条件申请人员,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科研单元申报,并经合肥研究院评议后确定)。
获博士后奖励基金一等奖励的人员,优先推荐申请“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人才计划。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6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份报送合肥研究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2022年至今没有申请博士后基金和有关科研项目经历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博士后奖励基金评议范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重大技术成果,须均以合肥研究院为第一依托单位。文章接收时间需在博后入站时间之后。
联系人:汪凤宇(二号楼3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590809
邮 箱:wangfy@hfcas.ac.cn
人事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