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根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特任副研究员制度实施办法》(科合院发人字〔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的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介绍
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类型:分为A类和B类。
特任副研究员实行协议年薪制度。A类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年,其中合肥物质院承担25万元/人年,其余部分由课题组承担。B类年薪不低于25万元/人年,其中合肥物质院承担20万元/人年,其余部分由课题组承担。
二、申报对象
1. 国(境)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3年以内);
2. 国内高校及研究机构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者或优秀博士后(如曾聘为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已执行聘期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5年);
3. 合肥物质院的项目副研究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申报条件
1. 恪守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
2.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A类须具有优秀的创新研究成果,B类须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潜质,A类和B类近三年科研成果均须满足合肥物质院优秀博士后的学术标准。(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物质院特任副研究员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材料报人事处323办公室汪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组织招录。聘用委员会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岗位的人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3.经聘用委员会考核,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获得2/3及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
4.应聘人员需将体检报告以及有关推荐和审查材料报人事处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提交物质院领导审批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人事处全年受理申请,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人事处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集中安排评审。
2.应聘人员当年最多申请两次,且两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
3.符合博士后进站条件的特任副研究员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凤宇
电话:0551-65590809
邮箱:wangfy@hfcas.ac.cn
人事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