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五)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月20日-3月31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附件1-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设站单位审核推荐(4月1日-4月11日下班前)。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系统发布的推荐名额,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设站单位推荐名额将以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国家政策支持的地区和单位,以及上年度申报获选人数较少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予以适当倾斜),并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
(三)科研诚信复核(4月15日-4月2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份)。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1-2)。获选结果拟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国资计划资助期为两年,从获选人员实际进站时间起算。
(二)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 Funder Grant Number***)。
(三)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全职博士后进站手续。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四)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五)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届时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六)请各科研单元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请博士后合作导师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七)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和获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凤宇
电话:0551-65590809
人事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