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关联业务管理,确保关联业务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发条财字〔2015〕125号)、《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科合院发资字〔2021〕8号)、《加强关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科合院发资字〔2022〕1号),现开展职工及特定关系人参与投资的企业摸底调查。关联业务企业调查范围为已经或是预期将与我单位发生经济业务的企业,如采购外协供应商、施工方、劳务雇工、技术服务等。职工本人的特定关系人包括合肥研究院职工的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包括在职人员的学生、老师等)。
职工及特定关系人参与投资的企业经认定为关联企业后,将由资产与条件保障处列入关联企业名录,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对于未经填报而与关联企业发生有偿业务的行为,将按照以上关联业务管理办法处理。
请各科研单元、各部门转达通知,并督促职工对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下列链接或二维码填报本人参与投资的企业和本人的特定关系人参与投资的企业。
本申报平台长期开放。
https://www.wjx.top/vm/wTUGmoF.aspx
联系人:鲍玲红,赵鹏
联系电话:62027、63322
资产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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