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行为,维护中国科学院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关于开展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科资函字[2024]42号)的要求,请各投资企业就本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全面梳理本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相关情况,自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含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含订阅号、服务号、视频号等)、微博及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媒介,宣传片、宣传册、宣传展厅,新闻媒体、公开出版物、办公区域等。
二、请按照《中国科学院形象标识应用规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院属单位持股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意见》的要求,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请立查立改。
三、请各企业于 2024 年7月12 日前,将《XX公司-品牌自查自纠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科学岛控股。
四、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彭恺 ;联系电话:0551-65592298 ;
邮箱:pengk@hfcas.ac.cn
附件2: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院属单位持股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意见
合肥科学岛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