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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1-17【打印】【关闭】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文件,对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安排。

根据通知安排,结合合肥物质院实际,现将基金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1. 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  

2.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6:00。 

3.科研规划处接收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接收。 

4.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需财务主管李报春审核并签字,提交科研规划处;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注意专利申请日期论文投稿日期非见刊日期是否在项目执行期内)。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6.科研规划处对结题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打印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研规划处(注意查看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


国家基金主管: 季大方    65592289  jidf@hfcas.ac.cn

财务审核主管: 李报春    65591120  bcli@ipp.ac.cn


科研规划处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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