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研究院各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发布了“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和申请须知。“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申报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具体申报要求、限项规定和项目指南请见如下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2605.htm
请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照基金委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特别提请注意: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0/info48335.htm),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xgk/tab387/info52268.htm)中有关成本补偿式预算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和预算说明,并请各所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后与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提交。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于2016年7月30日前与研究院科研规划处联系确认,纸质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
联系人:冯冯
电话:65591935
邮箱:fengf@hf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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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规划处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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