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征集申报的通知
研究院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今年科技“三会”最新精神,通过搭建和深化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伙伴关系,切实提升中科院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现国际合作局拟启动2017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报送。
一、项目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中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见附件1);
2、依托中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中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后续随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每年支持3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所(或中心)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申报单位需上交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章;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研究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单位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中科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逾期不候。
5、每个研究院属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与港澳台地区合项目不计入限项)。
6、申报材料除项目汇总表,每个项目还需要提交项目简述(400字左右,仅需电子版)
7、所有材料均只接受所(或中心)外事主管统一报送。
联系人:周姝 65591206/zhous@hfcas.ac.cn
综合处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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