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6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研究院内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并注意以下几点。
1. 请申请人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技术方案和验收指标要切实可行;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不超过300万元),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2. 项目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同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组织、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强调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由仪器设备研发一方研制,所研制的设备使用权归需求提出一方所有。
(4)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且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并有进一步装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持续支持有助于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3. 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于7月18日之前将《项目备案表》(附件3)电子表提交至各所科研办。由各所科研办统一汇总至科研规划处chengx@hfcas.ac.cn。
4.请项目申请人于7月22日之前将《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10份(双面打印简装)提交至研究院科研规划处(2号楼35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chengx@hfcas.ac.cn
5. 由于该类项目规定限项申报,合肥研究院限项申报5项(联合申报的项目需签署合作协议,盖合作单位公章)。科研规划处将于高温假前(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准备PPT,报告时间15分钟),经评审确定推荐上报的项目。
联系人: 程 霄,屈哲
联系电话:63372,61905
Email:chengx@hf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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