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院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院各科研单元:
根据往年国家奖推荐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中科院发展规划局拟定于10月份组织2017年度推荐国家科技奖的院内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有关推荐国家科技奖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奖种并做好材料准备。包括:
1、确认推荐项目(人选)符合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2、推荐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单位按照要求格式填写《推荐书》和准备必要附件(见附件2),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推荐书》需要加盖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章,附件提交复印件;电子版《推荐书》和附件各做成一个PDF文件提交,每个文件不超过10MB。另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4,学科填写参考附件5)。以上材料于9月26日前报送至研究院科研规划处。
3、按照国家科技奖初评要求(见附件6),准备10分钟答辩材料,供院内遴选工作使用,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二、由于国家科技奖限额推荐,为使院内更多好的成果得到推荐机会,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取从地方、行业和有关部委推荐(自然奖可通过专家推荐),扩大我院推荐渠道,增加推荐数量。各单位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成果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三、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院内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的遴选工作由重大科技任务局另行通知;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的遴选工作由科学传播局另行通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选由院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奖人直接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励人选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请在9月28日前直接联系研究院科研规划处。
联系人:田汉(2号楼355室)
联系方式:65592062tianhan@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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