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两院合作计划”申请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
为推动两岸在科技产业方面的合作,现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征集2017年度中科院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两院合作计划”专项申请。
“两院合作计划”主旨:通过本项合作计划,推动落实中科院与台湾工研院共同开展技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加强两院科研人员互动往来,促成两岸合作研发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申报须知:
1、两院各自发布征集通知,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进行申报,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2、提交的申报书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台湾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3、项目执行期为1年,如有延期必要,应在项目结束前两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4、资助经费应按实际需求提列,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20万人民币。
5、优先支持曾参与“两岸产业科技交流论坛”并有共同研发意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对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
6、两院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后,将立项通知发至各申请单位。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7、依据立项通知要求,计划执行单位须按时提交项目任务书。结题后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逾期不候。
申请须由各单位外事主管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五份)、申请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章)报送至综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zhous@hfcas.ac.cn。
联系人:周姝 电 话:65591206
附件:两院合作计划申请书
综合处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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