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天气预报: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信息 / 通知通告

关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解释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21

研究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科合院发外字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与财务资产处协商,现对《管理办法》作如下补充解释: 

  1、《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即2017年718日)完成出访前审批的团组按照原相关规定,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科合院发外字〔2014〕3号)执行出访任务并报销相关费用; 

  2、《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出访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任务批件名单中第一位人员默认为出访团组团长,若默认团长因故无法执行该出访任务,则依次顺延。 

  特此说明。 

综合处

2017919 

关闭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