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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2019年度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19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19年将共同支持3-6个合作研究项目和3个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全院征集。

  一、合作研究项目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水科学和医学工程。

  2. 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19年1月启动,2021年12月底前结束;

  3. 资助方式及标准: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学术研讨会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水科学和医学工程。

  2. 项目年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执行,一周以内;

  3. 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会务费用(如会议在伊朗召开,由伊方提供会务资助;如会议在中国召开,由我院提供会务资助);中方对每个会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向会议举办单位拨款。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6:00,逾期不候。

  2. 材料要求:各项目均须通过所外事主管统一申报,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申报截止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分管所领导签字)报送综合处;附件1-2,需纸质版与电子版,附件3-6只需电子版,均报送至综合处。

  3. 中方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向中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伊方合作伙伴必须同时向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中方或伊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已获本基金支持尚在执行中的联合项目/双边研讨会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征集。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1. 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和会议;

  2. 资助项目和会议将于2018年9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和会议承担单位;

  3. 中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立项通知。

  五、联系人

  1. 周姝: 65591206/zhous@hfcas.ac.cn

  2. 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咨询电话

  Payam Parsizadeh

  Iran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 +98 21 82161117

  Fax: +98 21 88003981

  Email: international@insf.org,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附件:

  1.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表

  2. 双边研讨会申请表

  3. CAS_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汇总表(中文)

  4. CAS_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汇总表(英文)

  5. CAS_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汇总表(中文)

  6. CAS_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汇总表(英文)

  综合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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