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
随着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际扣缴工作的落实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开始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方式,将两次合并为一次发放,时间定于每月20日。
特此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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