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通知
研究院职工:
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财务资产处采用电子信息表采集申报模式,组织完成1月份申请个税专项扣除的职工统一申报及代扣工作。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投入启用,克服了电子信息模板导入出现的各类问题,根据合肥市蜀山税务的要求,提高个税专项扣除填报工作效率,合肥研究院2月份起停止电子信息表采集申报个税专项扣除,启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请需要申报专项扣除和需要变更专项扣除的职工,按照下方附件:《个税专项扣除手机APP操作流程》进行申报和变更, 有问题请联系各所财务。
财务资产处
201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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