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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2020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2-28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现中科院国际合作局拟启动2020年度相关项目建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附件相关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组织填写并通过ARP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接收时间截至36日中午12:00,逾期不候。 

      

  2020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征集指南 

  一、定位 

  面向国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当中所面临的战略需求和沿线国家共同科技挑战,在科学研究、技术转化、战略咨询等方面开展科研合作,有效支撑“一带一路”倡议顺利实施和推进。 

  二、资助原则和重点 

  坚持“需求牵引、兴趣驱动、影响优先”的资助原则,围绕“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先期布局方向,积极重点支持在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大需求和重要战略意义,对中科院科技创新有重要价值并且能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落地”、产生积极影响的合作项目,开展重点支持: 

  1、资源数据:基础信息收集、数据库建设 

   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具有独特地质构造、地理格局、气候水文以及环境、生态与灾害问题及其背景条件,生物多样性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区域,通过联合观测、考察、收集和整合各类数据和实物资源,形成数据平台、资源库等开放共享的“一带一路”信息和资源平台。 

  2、前沿科学:全球和“一带一路”共性挑战的科学研究 

  在气候变化、三极环境、海洋科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面向全球和区域共性挑战的前沿科学领域,通过能力建设和合作研究,大幅提升对“一带一路”区域相关问题的研究水平,并形成对该地区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牵引和影响。 

  3、工程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工程技术难题 

  面向“六廊六路”重大基建项目、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建设、北极航道开发中面临的科学问题、工程难题和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挑战等,通过联合攻关,形成可以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廊路建设重大需求的创新技术、工艺、方法和示范工程等。 

  4、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转移与示范落地 

  通过与“一带一路”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在民生需求强烈、产业亟待发展、市场前景广阔或资本充沛的地区,实现我院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落地。特别是在低成本医疗、卫星通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绿色与环保技术、绿色能源、农业技术、资源开发与利用、生物制造等方面,孵化可以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可观经济效益的项目。 

  5、区域安全:地区性或输入性安全风险的分析、预判、预警、防范与治理 

  通过“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在沿线自然灾害防治、输入性风险的预判、预警、防范等方面形成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和应用产品。特别是在防灾减灾、疾病防控、物种入侵、安全反恐等领域进行科学问题研究、技术研发和转化,有效管控“一带一路”建设风险,并将防控关口大幅前移。 

  6、战略咨询:区域问题研究和科技政策咨询与决策支撑 

  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研究,提供“一带一路”区域性发展问题研究、决策支撑和科技政策咨询。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政策、发展规划、战略咨询课题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产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成果,体现我国的科技治理软实力。 

  三、征集要求 

  1、项目建议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提交。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合肥研究院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单位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国际伙伴计划项目; 

  3ARP项目受理时间为36日中午12点,之后系统不再接收新的项目建议。 

  4、本次征集不设限项各单位外事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项目建议审核后通过ARP上报,外事部门须提供《2020年一带一路项目建议征集汇总表》(见附件,须分管所领导签字)报送至综合处。 

  四、ARP填报注意事项 

  1、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仅填写基本信息签页内容。其中“项目类别”栏中选择“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执行期202011日至20221231日。 

  2、请完成中科院“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将文档上传至“附件”页签。 

  3、如有推荐我院评审专家,请填写附件,并将excel文档上传至“附件”页签 

  4、项目建议征集阶段,ARP可行性报告环节的其余页签不需填报。 

  联系人:周姝 65591206 zhous@hfcas.ac.cn 

  综合处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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