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研究院工作场所消毒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研究院上班期间疫情防疫工作,保障消毒操作方式安全和消毒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合肥研究院关于做好上班期间工作场所肺炎疫情卫生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特拟定此消毒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一部分 工作环境消毒操作
一、消毒工作安全要求
1、研究院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本单位办公和科研实验大楼、电梯、楼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多次消毒处理,并建立日志。消毒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2、消毒工作人员在消毒操作时必须采取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等必要防护措施,保障个人安全;
3、消毒工作人员在实施消毒工作前,要熟悉所使用的各种消毒剂的物化特性和使用规范,严格按照说明书配制消毒液,安全使用。
二、消毒工作操作要求
1、空气流通:根据具体天气情况,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通风期间注意室内人员保暖;
2、物体表面消毒:用84消毒液(比例为1矿泉水瓶盖的消毒液加500ml的水)浸泡抹布后,对门窗、办公室家具等物品的物体表面进行擦拭,保持30分钟以上,然后用清水进行擦洗;
3、房间地面消毒:用84消毒液(比例为1矿泉水瓶盖的消毒液加500ml的水)浸湿拖布后,对房间地面、卫生间地面进行拖擦,并保持30分钟以上,然后用清水进行拖擦;
4、每天对办公区域内的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电话机按键、电脑键盘等常接触位置用75%酒精进行消毒擦拭;
5、各区域内的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并用消毒液对垃圾桶及时进行消毒;
6、清洁完的抹布及拖把,要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后,方可再次进行使用;
7、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走廊、门厅、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等)由物业人员每日上、下午上班前2次全方位消毒。各办公室区域的通风、消毒,由办公区工作人员自行完成;
8、以上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每天持续进行,特殊情况的根据要求加大消毒频次;
9、各办公楼、实验楼在开工前,建议关闭楼内的中央空调系统,如果必须使用需先进行消毒处理;
10、各门卫接待室加强个人和接待场所的消毒。
第二部分 注意事项
1、消毒剂购买和使用前要注意有效期,请勿使用过高浓度消毒剂消毒,使用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禁止将消毒剂与洗洁精、洗衣粉等清洁剂混用;
3、消毒液应现用现配,冷水稀释,调配及使用时必须佩戴橡胶手套;
4、75%酒精有极强的可燃性,不可大面积喷洒,在用于办公区域物体表面擦拭消毒、浸泡时应该注意避免产生静电防火防爆;
5、84消毒液具有腐蚀性,使用时建议佩戴护目镜,防止溶液溅入眼内;
6、酒精及消毒剂应由专人保管,不可混放,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7、皮肤沾染消毒剂原液时,必须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部溅到消毒剂时要用清水或生理盐水连续冲洗,并迅速送医就诊;
8、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应在合适区域设立一次性饭盒集中丢弃处,由物业每日下午13:30点前收集各楼层垃圾袋,完成丢弃处的消毒工作。
第三部分 其他
1、各科研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单位所有区域消毒进行更为细致的要求;
2、各科研单位需明确专人对消毒工作实施情况和消毒物品存放进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和安全使用;
3、各门卫接待室要准备好口罩和测温设备,职工和来访人员不戴口罩、未经测温检查的,一律不得进入。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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