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单元:
根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支持管理办法》(皖国科办〔2020〕1号)以及《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项目管理办法》(合政办秘〔2020〕33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领域聚焦。项目应符合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应面向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项目技术先进性。项目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具备较高的影响力,具有颠覆性、变革性技术的特征,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
3.项目技术成熟度。项目核心科技成果成熟度较高,已经完成实验室阶段研发,形成样品、样机等。知识产权清晰,产业化目标明确、合理。
4.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是合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鼓励以企业法人进行申报,鼓励科学中心项目单位参与联合申报。
5.项目支持条件。项目应在合肥市内进行产业化。
二、有关事项
1. 请有意向申报的相关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17:00前将入库申请表、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报告、目标协议书(附件1-4)一套书面材料(暂不用盖章)报送二号楼41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panj@hfcas.ac.cn。
2.本次采取集中申报形式,后续可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未尽事宜,及时沟通。联系人:潘静、张寿彪,联系电话:65592165、65592988
科学中心与基础设施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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