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皖政〔2018〕50号)、《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度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对单台价格在3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省按其上年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年度收入的20%给予补助,每个管理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对省外提供的共享服务、关联单位之间共享服务、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以及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强制性检测服务不在补助范围。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仪器统计部分。(附件1)
2、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含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附件2)
3、2019年度内开具的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附件3)
4、出租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附件4)
5、管理单位提交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或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5)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7:00,请在截止期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xlfang@hfcas.ac.cn,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秀龙 ;联系电话:65592506
计量与检测中心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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