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通知
合肥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于2020年7月10日正式开始试运行阶段,为了验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及体系文件要求,现定于2020年9月27日至29日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做好迎审准备。
1、审核目的:评价合肥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是否符合GB/T33250-2016标准的要求, 验证体系是否有效地保持、实施和持续改进,并且纠正不合格项。
2、审核依据:《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等。
3、审核部门
(1)职能处室:管理层、院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条件保障处、科研规划处、高技术与质量处、科技促进发展处(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学中心与基础设施处、国际合作处、研究生处、安全保密处。
(2)支撑部门:信息中心、档案馆、文献与情报期刊中心、计量与检测中心。
(3)科研单元:安徽光机所、等离子体所、智能机械所、固体物理所、强磁场科学中心、核能安全技术所、健康与医学技术研究所。
4、审核安排详见附件1《合肥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计划》
审核条款对照附件2《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
特此通知。
科技促进发展处知识产权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