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区域中心各成员单位:
2021年度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征集工作和已执行完成项目验收备案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科研单元依据中科院公共技术支撑系统实施方案精神,以及《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条财字〔2014〕51号)(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新备案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由科研单元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若项目未能获得后补助支持,由各科研单元承担。
1.2021年度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的征集。提交材料:《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保障审批表》(附件3)。
2. 已执行完成的仪器功能开发项目的验收备案。参照《关于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规定》(附件4)完成技术验收,项目技术验收由各研究单元自行组织,并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联系人验收日程安排。提交材料:《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表》(附件5)、《测试报告》(包括测试大纲、原始数据、测试结论表(附件6)三部分)。
3. 如已获支持项目成功进行了项目成果推广(奖励条件: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达到 5 家),可申报推广奖励。材料无固定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重要成果介绍、技术或产品推广情况、用户使用报告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于8月20日17:00前提交有关材料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提交纸质版材料和汇报 PPT(10分钟)以及项目咨询评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计量与检测中心联系人:方秀龙(65592506,xlfang@hfcas.ac.cn)。
合肥战略能源和物质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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