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科研单元:
根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教育部(MON)、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南非科学技术部(DST)、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1年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项目申请书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项目征集秘书处的联络,并按照规定时间向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页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746.htm。
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类型:合作研究项目。
2、领域:
· Transient astronomical events and Deep Survey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A15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 Materials 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for addressing environmental, climate change agricultural, food and energy issues,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 Renewable energy, including smart grid integration,申请代码1请选择E06、E07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 Water treatment techn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E10下属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 Simulation and big data analytics for advanced precision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care,申请代码1请选择H2303。
3、资助强度及内容:共计划资助18项左右。每项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4、资助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5、项目执行期: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各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方式
1、预申请:中方申请人或外方合作者其中一人应作为主申请人(LPI)在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中注册,并按时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附件2)。预申请的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UTC+3)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时。详情见英文征集指南:http://brics-sti.org/?p=new/30。未提交预申请书的国际研究团队将不能提交正式申请。
2. 正式申请要求。
通过预申请审核后,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具体申报方法详见网页说明。
请有意申报的相关人员于2021年9月28日(周二)16:00前反馈项目申报基本信息(附件1)至邮箱renlin@hfcas.ac.cn,请在系统提交项目预申请书前,将《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填写好后送至2号楼34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任 琳 61064,renlin@hfcas.ac.cn。
国际合作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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