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010-58884827、010-58884828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2. 项目实行一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答辩评审。专业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 2024 年 12 月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总数限项范围内。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具体申报指南要求、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通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国科管系统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2024 年 8 月 20日 8:00 至 10 月 8 日 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4年8月22日15:00之前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
3.相关协议和承诺盖章,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
4.请各科研单元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申报人可以自行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相关文件,或者联系科发处获取。
科发处联系人:杨林; lyang@iim.ac.cn; 65591771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