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科研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科研单元、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当前,国内国际疫情主要流行毒株为奥密克戎变异株,该变异株具有传染能力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较为隐匿等特点。清明假期将至,人员流动量增大,请大家非紧要不离肥,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保护,最大限度保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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