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科研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科研单元、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监控中心24小时报警电话:65591201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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