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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29【打印】【关闭】

各科研单元: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在实施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 

  二、参评方式及推荐条件: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合肥物质院可采用的推荐渠道见下表。其中院士推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时间要求 

  有申报意愿的课题组请参照参评条件及推荐条件,按照模板要求及早准备材料,并请务必于202418之前与科发处取得联系,以免贻误各推荐单位报送截至日期。 

  联系人:文辉 

  电话:61670 (企业微信)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31229 

    

  附件: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 

  2.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3年修订版) 

  3. 院士推荐意见书

  4. 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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