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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8-14【打印】【关闭】

各科研单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3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环科财函〔2024〕55 号)。详情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06/5555.html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根据中国科学院推荐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 010-58884848、010-65645376

“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010-58884865、010-65645376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58884897、010-65645376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实行一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 过 国 家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合理编制预算。申报书中的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进行编制。

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组织形式审查。对于申报团队数超过拟支持项目数 3 倍的项目采取两轮评审。对于申报团队数不超出拟立项项目数 3 倍的项目,不组织首轮评审,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者。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时间和要求

1. 国科管系统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4年8月15日前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

3. 相关协议和承诺盖章,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

4. 请各科研单元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申报人可以自行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相关文件,或者联系科发处获取。

科发处联系人:杨林;lyang@iim.ac.cn;65591771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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