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年度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9-12 【打印】 【关闭】
各研究所、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12〕18号)的精神,重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在学研究生数为基数,按比列核算合肥研究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生国家奖学金”7名和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8名。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合肥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研究生(2014级硕士生和博士生;2014年前的与中国科大联合培养双学籍博士研究生);
6、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和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在职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初表》(附件1)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2014年9月18日提交至各班班主任处,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②“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③“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④“评审情况”由研究生部填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⑤“基层单位意见”由研究生部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培养单位意见”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一填写和盖章。
⑦硕博连读学生应按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2、以各所在学研究生数为基数按比列将额度分配至各研究所,由各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国家奖学金初评并于2014年9月23日将评审结果反馈研究生部。
3、合肥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9月24日终评和公示评审结果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特此通知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初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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