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安徽省第四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1-09 【打印】 【关闭】
一、评选范围
推荐参加本次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范围为: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安徽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全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及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实验设计新颖,研究手段先进,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结构严谨,推理严密,资料翔实,文字表述准确、清楚流畅。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员请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一)纸质版材料
1.与原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份,请用双面打印;
2.有导师签字的论文不涉密证明一份;
3.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出的成果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中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用长尾夹夹起来,不用装订,一式两份交到研究生部。
(二)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hyye@hfcas.ac.cn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出的成果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五、其他事项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
3.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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