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26 【打印】 【关闭】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以下简称“评选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2012—201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流程:
初评阶段:由各硕士和博士班级根据评选条例和实施细则推荐和评选优秀学生人选,填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以下简称“评选申请表”)并由党支部书记、指导教师和所在研究室(中心)主任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部。
终审阶段:合肥研究院优秀学生评审小组组织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结果进行公示。
上报阶段:对公示通过的候选人,填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表格,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备案、审批。
2、时间节点:
初评阶段: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10日
终审阶段: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20日
公示阶段: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25日
上报阶段:2013年5月26日-2013年5月31日
请各硕士和博士班级本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认真组织本次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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