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1-26 【打印】 【关闭】
各研究所、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3〕156号)的精神,重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在学研究生数为基数,按比列核算合肥研究院2013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8名和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14名。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合肥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籍研究生(含与中国科大联合培养双学籍博士研究生);
6、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和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及在职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初表》(附件1)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2013年12月2日提交至各班班主任处,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②“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③“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④“评审情况”由研究生部填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⑤“基层单位意见”由研究生部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培养单位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2、以各所在学研究生数为基数按比列将额度分配至各研究所,由各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国家奖学金初评并于2013年12月6日将评审结果反馈研究生部。
3、合肥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9日终评和公示评审结果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特此通知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1996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01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