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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9-23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自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报对象     

  1.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的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4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6年。

  2.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前三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后三年参加博士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3.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学;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 

  3. 已毕业和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4.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四、申请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 

系统填写信息:申请人请在科学岛分院奖学金申请系统中填报申请,填报网址:https://gs.hfcas.ac.cn,请用本人的手机号码直接登录(无需注册),默认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后需修改默认密码)。“申请理由”应客观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硕博连读学生前三年填硕士学号,后三年填博士学号。“评审情况”及以后的内容全部不要填写。  

科研成果填写要求:1.学术论文仅填写已正式接收或发表的论文且作者排名满足以下要求:本人独立一作,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二。未正式接收或作者排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一律不要填写;2.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3.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4.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奖项。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和檀老师联系,电话:13635697675

纸质材料提交:

1.系统中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系统中导出的成果汇总表

3.所有成果证明材料(所列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报名联络人及报名时间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属的学科专业委员会,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提交给相应联络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下午4点,逾期不再受理。

 中国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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