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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30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2022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申报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内部选拔后择优报CSC审核,由CSC组织答辩,并评定立项的办法;相关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CSC审核评审录取,即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读《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申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 

  (二)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共可申报4项。其中,3项为学科项目,面向各院系和实验室接收申请;1项是日本专项, 仅支持中日大学校长论坛成员高校(中科大在其中)合作交流,日方单位须为成员学校(名单请见附件3)。 

  (三)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入选“一流学科”专业,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若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请择优申报。对培养方式、培养目标、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多个国际合作项目,可单位内部或跨单位整合申报。 

  (四)依托项目可选派的人员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并视情况可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和博士后。资助期限、资助内容等以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五)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且有效期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不接受框架性合作协议,或是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六)获批项目的执行期暂定三年,一般每年分两批次(3月和9月)进行人员选派。 

  CSC有关创新项目的详细信息请登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查询。因时间紧迫,请务必20219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外合作协议书(PDF版)以及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夏文彬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bxia@iim.ac.cn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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