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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郁欢强等2名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8-23 【打印】 【关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23〕76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经2024年7月3日校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4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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