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31 【打印】 【关闭】
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保证论文撰写的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研究生认真开展下一阶段研究工作,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合肥研究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对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开题论证和中期考核工作,希望相关同学认真做好准备,以保证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和中期考核的顺利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15日8:30—17:00
二、参加对象:
1.开题:2022级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以前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
2.中期:2021级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级以前已经开题,但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开题报告:
⑴主要汇报内容
选题的目的和依据;选题的基本内容;论文选题与本人学科专业是否一致,已发表学术成果与论文选题和内容的相关性;构思及初步见解;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预期达到的水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方法和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参考文献等。
注:PPT汇报中要列明拟行文的全部章节和目录。
⑵汇报形式
开题工作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为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全体学生必须全程参加报告会,每位同学需要上交导师签字后的《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双面打印1份)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2)并做PPT汇报,汇报时间约10-15分钟,评审专家会对开题内容进行提问和考核,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审打分表》(附件3)上打分。
⑶考核结论:
开题评审采取专家打分并求平均值的方式,75分及以上为开题考核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首次参加开题的硕士生,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要在3-6个月以内重新进行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的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86号)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经考核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规定,给予分流或退学处理。
2.中期考核:
⑴主要汇报内容:
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论文研究方向和内容与学科专业的一致性,以及与开题的相关性;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预计完成日期;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注:汇报时需携带论文撰写初稿
⑵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为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全体学生必须全程参加报告会,每位同学需要上交导师签字后的《工程管理硕士培养计划和成绩登记表》(附件4)(单面打印2份)、《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5)(单面打印1份)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评审表》(附件6)(单面打印)并做PPT汇报,汇报时间约10-15分钟,答辩专家会对汇报工作进行提问和考核,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审打分表》(附件7)上打分。
⑶考核结论:
中期考核评审采用专家分别打分并求平均值的方式,最终成绩75分及以上为中期考核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首次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生,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要在3-6个月以内重新进行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的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86号)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经考核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规定,给予以分流或退学处理。
注:参加开题与中期考核的学生于12月8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开题或中期考核的学生,需提交《工程管理硕士论文延期开题(中期考核)申请审批表》(附件8),并由导师、研究室/中心和所领导签署意见,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开题或中期考核。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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