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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6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岛分院自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重在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报对象     

  1.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的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统考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六年。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前三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后三年参加博士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3.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学;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 

  3. 已毕业和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4.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四、申请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 

  1. 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双面打印,“申请理由”应客观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为申请人的导师;硕博连读学生前三年填硕士学号,后三年填博士学号。“评审情况”及以后的内容全部不要填写;  

  2. 《奖学金申请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成果包含:(1)学术论文(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共同第一作者请注明排序);(2)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3)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4)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奖项。 

  3. 附件3: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凡是在成果汇总表中填入的成果,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命名方式“本人专业+所在科研单元+姓名” 

  五、报名联络人及报名时间 

  申请人根据本人专业所属学科专业委员,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相应联络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下午4点,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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