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开展专业实践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0 【打印】 【关闭】
各位工程硕士、导师、企业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学分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专业实践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为校内导师,负有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等,关注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工作、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动态,关心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实践环节,注重引导研究生通过专业实践形成学位论文选题、开展学位论文写作、产出高水平应用成果等;另一位导师为实践导师,主要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学习,负责研究生在同一实践单位或不同实践单位的实践指导工作并考核评价实践质量,也可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等成果的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参与指导专业实践的实践导师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备案系统”备案。
请工程硕士、导师、企业导师参考附件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信息平台专业实践系统(学生端、导师端、教秘端)操作手册(V1.1 版)》开始填写并审核。
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应填写不少于1年不少于3次的阶段报告(其中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实践填写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少于2次的阶段报告)。专业实践结束后,需要填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实践基地在系统中选择自己所在的研究所或科学岛分院已经签订协议的实践基地。相关协议、合同、接收证明请上传所做项目有关的材料即可。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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