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6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请符合申请调剂的同学积极申报。
(一)评审范围
参评论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申报条件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获得较高等级的奖励。
5.遵循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申报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获学位前已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作者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2.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和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应当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优先推荐盲评和答辩结果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未能一次性通过者不得参加评选。
3.对已批准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一经认定,省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做出撤销对作者及指导教师奖励的决定,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推荐省级优秀博士应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四)申报限额
拟评省级优秀博士论文30篇,优秀硕士论文100篇。综合考虑学校办学层次及发展需求等因素,优秀博士论文申报项目数量“双一流”高校不超过10篇,其他高校不超过5篇;优秀硕士论文申报项目数量“双一流”高校不超过20篇,其他高校不超过10项;驻地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培养规模,视情审报。在2022年度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查中,每不合格一篇扣减1个指标。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填写附件《省级优秀博士论文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叶海燕
邮 箱:hyye@hfcas.ac.cn
电 话:65591315
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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